2025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—(津辖西)文综罚字〔2025〕F-0000017号
????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,对天津新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检查时,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,执法人员对现场电脑登录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检查,发现其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7日共上传4份旅游合同,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提供这4个旅行团的相关资料,现场负责人称无法提供。当事人涉嫌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、资料,其行为违反了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。
具体处罚情况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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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0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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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机关 |
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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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号 |
(津辖西)文综罚字〔2025〕F-000017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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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对象 |
天津新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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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类别 |
行政执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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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由名称 |
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、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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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执法依据 |
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五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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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结论 |
1.罚款:贰仟元整(2000元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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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日期 |
2025年6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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